各研究生毕业生:
为落实国家和山西省对享受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求职补贴政策,根据山西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3]53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省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5〕34号)。文件精神,现对我校2016届研究生毕业生享受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申请对象: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校毕业生
二、申请内容:由高校所在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发放的一次性求职补贴,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2016年4月30日之前,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申请地点:主楼600
四、申请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
1.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补贴需提供其家庭成员城市或者农村居民低保证原件、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原公章必须清晰可辨)。低保证的有效期截止为2016年3月。
2、低保证的户主应当是父母或者本人,如果是其他家庭成员,需要出具由社区、村委会盖章的合理说明。
3、由高校毕业生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提供的高校毕业生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见附件1);(证明要填写齐全,并明确显示低保证户主的姓名以及和学生的关系方可盖章)
4、《山西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及电子版(须统一用excel表制作)。
5、《山西省享受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及电子版。
附件1:高校毕业生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模板)
附件2:山西省享受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附件3:山西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
开元ky开元老版本
2016年4月12日